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、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:
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《教育系统贯彻落实く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>的实施细则》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和《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(修订)》、《新乡学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现对我校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。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督查内容
学习和安排部署、落实管理责任、网络意识形态、阵地管理、制度建设、专题培训、重大问题或舆情处置、经验推广或表彰获奖等。
(二)时间安排
1.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和相关部门自查时间: 11月17-25日。
2.自查报告上交时间: 11月25日-26日。
3.督查组督查时间: 12月16-17日。
(三)自查报告内容
1.提高认识措施(学习和安排部署、实际效果)。
2.加强领导机制(落实管理责任、开展专题培训)。
3.强化分析研判(舆情信息报送、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处置)。
4.抓好阵地管理(宣传阵地管理、文化阵地管理、思想阵地管理)。
5.网络意识形态建设(网络宣传、网络管理、重点人物管控、错误思潮和言论处置)。
6.意识形态制度建设(分析研判制度、联系沟通制度、检查考核制度、协调联动制度)。
7.意识形态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总结。
8.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与需要改进的问题。
(四)工作要求
1.自查报告纸质版上交时首页须加盖单位公章,报送到宣传部办公室(图书馆-1105室)徐甜老师处,电子版(名称标注为“部门名称+2020年意识形态自查报告”)拷贝至1105室。
2.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和相关部门对本次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落实,做到准确仔细,不可遗漏。宣传部将对自查报告上交情况和督查组督查情况向党委会进行汇报,并在学校进行通报。
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
2020年11月15日